(一)基本条件
1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、品行端正、无犯罪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记录;
2.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色盲、无纹身、无残疾、无口吃、无传染性疾病、精神性疾病和遗传病史;
3.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,具有与招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,业务知识水平;
4.能胜任应聘专业教学工作,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,教学效果好;
5.年龄不超过35周岁(如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、相关专业工程师或技师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);
6.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、相关专业工程师或技师证书等优先考虑。
(二)专业条件
1.会计专业:能承担财会专业的理论与实训教学及相关技能竞赛指导工作(实训主要是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,会计账簿的登记,会计报表的编制,会计电算化);
2.机电专业:具备一定的机械理论、电气自动化理论基础,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训的教学;
3.语文、数学、英语:能胜任教学工作,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,教学效果好;
4.专业课教师有过企业工作经验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